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我今年30岁,04年7月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至今已在天津连续工作6年多,且09年5月已在北辰区购房,正式落户。根据“人才引进政策 随配偶落户”相关政策,我想把我妻子的户口从内蒙迁移到天津。
但我在准备资料时候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局备案单位花名册。我单位是美国独资的企业,名字为丹纳赫西特传感工业控制(天津)有限公司,在泰达微电子工业园。当我询问我们人事要劳动局备案花名册时候,我们人事答复说根据泰达开发区的政策,这几年已无需备案。所以无法提供给我这个资料。
从04年7月至今,我连续缴纳所有的社保/公积金等,加上公司的证明和正规的劳动合同,完全能够证明我是公司在职员工。 恳请市公安局领导帮忙和北辰区公安分局的沟通一下,能否考虑我这个实际难处,接受我的申请!不胜感激!
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复!再次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2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