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河西区区属市重点中学教师补充公积金是区财政承担,还是学校自筹承担?
本人2001年参加工作,现每月基本公积金总数1004元(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1%),而补充公积金每月227元(在天津公积金网站查询显示单位缴纳比例为30%),且从2006年到现在5年间补充公积金一直没有变动过,请问为什么不作调整,缴纳基数、缴纳比例与最后的每月227元是否相符?希望有关领导百忙之中予以答复。谢谢。
qlx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23日
qlx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