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4月中旬左右,上班时将自行车停在西青道与中环线交口的红星美凯龙旁的要拆迁的房子附近,下班后发现自行车丢失;后听说综合执法部门可能将车辆没收。
首先,因影响市容表示歉意;第二,该自行车有不同的意义,希望能够认领回来。
请问,我从哪里认领自行车,需要什么手续。
尊敬的王明:
您好!此事已转交相关部门与您进行联系,同时您应该及时报案。
红桥区政府办
20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