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领导:
您好!我老伴是一名患有糖尿病的残疾人,他于2009年办理了糖尿病门特,今年7月按规定应该办理门特接续登记了,可是他一侧大腿已经截肢了,另一侧脚也红肿,脚趾溃烂,平时在家卧床。要继续享有门特,就要办理接续登记,就要去医院,他的体力达不到外出半天,甚至几个小时。
我想问下人力社保局领导,对于不能出门的残疾人门特患者,能不能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门特接续登记,或者由有资质的医院派医生进行上门检查,现在在医院验血糖也是用那种市面上的便携式血糖仪,随身就可以携带的。
希望领导早日回复,我的电话在联系方式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糖尿病人需要进行复查诊断后接续登记,医院是否能够进行上门检查,请与医院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