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村占地为什么赔偿不一样,乡政府为什么不公开,公证。
2.所选村民代表是代表村民意愿的代表,据我所知这些代表只是在为乡政府办事,没有一个可以代替村民意愿讲话的,请问代表全是村级干部是任命的,问什么不是村民自己选举呢。
3.还有写实质的问题,我想看看在这里的问题能不能回答的好。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大王古庄镇政府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大王古庄镇为天津京滨工业园征地及城王路拓宽改造征地,中、小学征地都执行了统一的地上物补偿标准,标准都发到了各村委会,由村委会告知到被征地户,不存在标准不一样的问题。
2、各村村民代表的产生, 都是在换届时,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由村民选举产生的,采取的是投票选举的方式,不存在村干部任用的问题。村民代表会是村里的权利机构,并依法代表全体村民决定村里的有关事项,做出的决定具有相应的效力。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政府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