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母有一套企业产房,几年前企业交给洪强房屋信托经营中心托管。由于当时没有和洪强签订协议并按时交纳房费,现在我们想将房屋过户,需要向洪强交拖欠房租的双倍滞纳金。
请问国家是否有规定如何缴纳房租滞纳金?
现在我父亲想将此房产过户给我大伯,请问亲兄弟间企业产过户如何收费?
感谢!!
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