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有个抄表的人按开了我家的门铃,说我家的电表坏了,还说电用超了接近4000度。以前我每年都买电,每年大约用2000度,去年6月份我买了2000度,按理说能用到今年的6月份,结果4月中旬竟超了近4000度,这样算下来一年用电近6000.这远远超出了我家的用电量。于是我去塘沽供电局办理此事,供电局工作人员说我必须补齐接尽2000块钱才行,要不就给我停电。我觉得他们也应尊重事实,是电表的原因,不能由我来承担。我打过供电局的投拆电话,人家说他们是供电局的下属单位,也只能将此事向供电局反应,让我与供电局协商,可我与供电局协商不下来,只能在此向你们反应。
等待你们的回复,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反映人是滨海新区的用户,电力公司责成所属滨海供电公司与用户取得联系。目前,已与用户就电量问题进行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争取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