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限价房购房证明是2010年4月30日发的,当时领取时候说是有效期一年,现在是2011年5月份了。过期了,不过由于个人疏忽,给丢失了。现在很焦虑,怕万一被其他人捡取到是否会已我名义去购买房。上网咨询过购买房屋时必须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已经复印件才可以购买。如果只有购房证明可以去购买限价房吗?谢谢。
敬候佳音
海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