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华城佳苑三期的限价房,至今合同备案没有消息,四期的备案已有完成,与我同时交首付款的都已还款4个月,历经数月多次给售楼处电话咨询,最后津城置业的回答是,当初首付款发票开错,所以备案没有下来,不然因会在3个月之前备案就以完成,我是3月25日拿到首付发票的,当时拿发票时,售楼处办事人员就没有找到,后又从隔壁房间找到说这是换回来的开票日期是3月25日,既然3月25我已拿到重新开具的发票,为什么合同备案到现在还没完成,如果当时备案完成完全可以有部分银行可以拿到8.5折的贷款利率!其中事由只有开发商最清楚,导致我没能享受银行贷款8.5折的利率,所产生的损失责任完全在开发商!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处理。
臧菁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