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益岗大学生,我现在处于怀孕期间,预产期是2011年7月21日,但我们的协议到期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保险也只缴纳到6月,那我的生育险断缴,我在分娩时不能享受生育险和生育津贴,请领导们告诉我这个情况怎么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女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期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