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供暖期间我家室温一直低于16度,有恒源热力的测温记录表,按照规定我们最多只应该缴纳取暖费的50%,但是恒源热力公司去要求我们最少缴纳取暖费的80%,并威胁我们如果不缴纳费用就把通我家的供热管道永久拆除,2011年5月10日恒源热力的工作人员又打电话威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尊敬的“尹建伟”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县供热管理部门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