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01年购买河东区华龙道盛华园小区住房一套,当时以此房屋产权抵押办理工商银行按揭贷款。此小区由河东远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现已破产注销)。不知何种原因该公司注销前始终没有为买房业主办理房屋土地证,所以目前小区内业主的房屋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近日,本人拟以此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申请过程中被告之,目前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件为二证合一(即产权证、土地证合二为一,在同一本证上注明产权、土地所有),我们仅持有产权证无法办理抵押贷款。随即我第一时间前往河东区国土房管局咨询并要求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河东区国土房管局答复称河东远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东区国土房管局尚有遗留问题未解决,不能为业主办理土地手续。后从其它渠道了解:河东远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河东区国土房管局三产(不知道消息是否准确),因与河东区国土房管局利益分配未取得一致原因,未能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导致盛华园业主无法正常办理土地权证。因该公司现已注销,我小区土地证问题恐将成为遗留难题。土地证缺失的问题导致该房屋无法抵押贷款甚至过户交易也无法完成,业主权益已经受到严重损害。我作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对此问题毫无办法一愁莫展,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只能向贵局进行求助,希望能够得到帮助。另外,整个事件中尚有一些问题不太明确,希望得到贵局的解答:一、有关河东远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东区国土房管局的关系是否如传言所说;二、该处房屋的产权是否为小产权;三、目前情况下我该如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四、目前情况下是否能够进行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期待贵局尽快给予答复,此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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