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我是六纬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口东润名邸的一名居民,我小区很长时间就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一直也没能成立。找居委会说找街道,街道说小区没有办公用房,没法成立业委会。找物业,物业说办公用房全让开发商给卖了,没有配套用房。现在小区成了物业一家说了算,物业在小区内和外都安装了地所,收取车位费,价格他们定,居民没办法,只得让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收的费用干什么了,我们连一点知情权都没有,这样的和谐社会还能和谐吗?恳请区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此事,让街道出面给协调解决。
谢谢。
您的一位居民
尊敬的张潮雪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大直沽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目前,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当中,待有处理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进行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大直沽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经大直沽街道办事处调查,成立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与物业提出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受理。同时,街道办事处已责成居委会近期负责召开业主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座谈会情况成立业主筹备组。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