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
您辛苦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市在还迁房交付老百姓使用前有什么验收标准,要达到哪些条件后才能分配给被拆迁人。对于被还迁者来说,达到什么条件的还迁房老百姓才能认为没问题可以领钥匙居住,在这方面有什么政策文件规定?谢谢。
于先生: 您好, 依据《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市住宅商品房实行准许使用制度,具体规定可参阅《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wj/201011/t20101126_129742.htm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