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您好。
我们于2008年5月购买了位于津滨大道南侧,名为“六维极景”的房子。按照合同应该于09年6月30日份左右交房的,可是我们是2009年年12月份才拿到的钥匙。
之后与开发商(正北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赔偿金”支付的协议。协议称,每月退还赔偿金的10%,分10个月付清。结果,该开发商只支付了4个月的赔偿金后就停止支付了。
另外,直至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最严重的是,现在已经无法联系到该开发商了。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样棘手的问题。还请相关部门给予回答或帮助。
非常感谢!
李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经核实,该项目由天津正北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坐落于河东区津滨大道中段南侧。截至目前,开发单位未申请该项目房地产初始登记。
此复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