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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 2011-05-06 08:08
 标题:门诊特殊病在办理五年之后能否继续办理
内容:

    我是一名门特患者,2007年9月开始办理的门特,想咨询一下,门特超过5年了,第6年是否还能继续办理门特相关手续。

    还有一个问题,我将于今年6月退休,请问医保报销比例有何变化,从什么时间开始。 谢谢。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1-05-09 16: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老门特人员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到诊断医院医保科,通过刷卡直接办理登记手续。退休后门急诊报销比例没有变化,门特和住院的报销比例5.5万元以下从85%提高到90%。5.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是80%。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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