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精神折磨,多方求助没看到效果。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五一节我家被盗了,丢失现金和物品一万多元。正是他建的住房给盗窃犯提供了阶梯。天之大,国之大,法之大难道大不过人情吗?她可告知邻居她家有人,看谁能拆了她的房。难道我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吗?
两个月来物业说让我找综合执法,综合执法说没法执行。我到底求助到哪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呢?求政府给我指条路,让我看到光明!真正拆除违章建筑,我好安装护栏,我要安全的生活。她要对我的损失负者。我要用法律武器让她知道法大于情,拜托,帮帮我。
谢谢(真诚的感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