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国家在2009年1月起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时国家也提到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标准从2010年1月起发放。但,现已进2011年的5月了,为什么此项工作仍无进展?
据我们深入掌握的情况,有的区、有的完中校,高、初中教师均都统一发放了绩效工资。可我校做为市级示范校,我们这些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却被取消,为什么同一市、区,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不同?问题在市里还是在区里?
在教育界中,中学阶段的学校实属基础教育,初中教育与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师都是混编使用、通过竞争上岗不定期大轮回任教的,教师在初、高中教学进行合理调整是常规之事,很难界定他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还是高中阶段的教师,如果恰在调入高中阶段执教的那一年就取消绩效工资,实属不合理的规定。
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有利于完善教师工资水平确定机制。但愿国家的利好原则,别变成一本念歪的经,而影响教师的情绪和学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