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为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王台村村民.结婚后将户口迁到男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于台村.结婚十年后离婚如今想把户口调回王台村但大队不接收,在于台村什么待遇与没有空挂在于台村.身边带有一女十二岁了没有接收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李七庄街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经了解,按照于台村民自治章程,离异后非本村人员,其户口应迁回原籍,如暂时无法迁出,户口可挂靠本村,但不享受村民待遇,其子女村民待遇不受影响。因此您的女儿可享受于台村村民待遇。由于该章程属村民自治范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区镇政府不能进行行政干涉,如您有其他要求,可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通过相关村民自治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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