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升学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02年专升本到南开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户籍随着升学从原籍河北省怀来县东八里村迁移至天津市。2004年南开大学毕业应聘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工作,户籍也到了天津市大港区,属于集体户。2009年结婚,婚后自己户籍落在自己买的房子上。现在属于天津市大港区。我爱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想转到大港区和我落在一起。从派出所了解到有人才引进投配偶的政策,一直按着要求提供各种证明。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落实。我想具体咨询的就是按照人才引进投配偶的这个政策,我都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哪些证件?这个办理的周期有多长?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在津落户满三年,且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其配偶可投靠落户。您爱人可凭书面申请、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属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2日
【民生词典】投配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