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爱人婚后共同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东丽区的一套房子,目前房贷还没有还清,当时房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是外地户口,妻子是本地集体户口,现在我想把妻子的户口迁到我们的房子上,但是派出所说房本上没有我妻子的名字,无法办理,需要在房本上有她的名字才行,请问我需要怎么办理,才能在房本上增加我妻子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急盼!!
张竞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