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接到您的来信我们迅速联系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您反映的“炼铝厂”已经搬走,现在该厂院里的是今年新搬来的一家铸件厂。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企业实际年加工时间为2—3个月。环境监察人员已经要求该企业尽快完善环保手续,经环保验收合格后再生产。关于您反映的“炼钢厂”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尚无工商执照,经营者未履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违法生产。得到环保部门上报信息后,我们又及时反馈至区工商部门。工商执法人员赴现场查看,经营者现场不能提供合法手续,依法构成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现工商执法人员已经向其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对该企业予以取缔。此后,工商执法人员又于4月30日和5月6日到该地巡查,未发现经营迹象,厂房已搬空。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