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天津本地非农业户口,妻子是外地户口,我通过咨询得知,妻子年满35周岁,在津居住满十年就可以转为天津户籍,申报时持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在津居住证明,请问,在津居住证明指的是暂住证吗?或是其他什么证明?是结婚满十年还是居住满十年?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