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北河滩被拆迁的第一批的村民。当时名下有一所房另一所房于2007年卖出了。老少三代同住一所房。2009年平改。按照政府的政策我家符合分立的条件,谁知政策是有过房或划过宅基地的。不管是卖还是赠与(他她)人一律按有两套房待遇。不享优惠政策。时隔一年半2011年4月,育才北里拆迁。政策大变,特变。你以前有过多少房的。不重要了。只要过户走了。名下就一个房证的,且符合分立或优惠条件的一律享受政府的政策。为什么同是本街的村民,确要出两个政策对待。我是一个本分人。没有多大的能耐,一个月的工资1200元。政府的两个政策。使得我的北河滩的还迁房和育才北里的(新政策)还迁房。相差二十多万元。我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民,我怎么能够接受呢?请政府给我一个答复。也请求政府的同情。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103指挥部
2011年4月26日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杨村街道办已责成专人与您联系,并对相关问题作了解答。谢谢!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