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2年购买南开区某小区商品住房一套,位于顶层,与楼道衔接的部位严重渗漏,此前本人已自费维修过该房屋2次,经咨询楼下住户,除顶层外,其他层住户的产权性质非私产,渗漏部位本属公共部位,因楼板结构贯通,影响了我的房顶,到房管站咨询,给予答复是不属于他们维修范围,就是我们顶层住户出钱也不管,请问,以前的私产住房没有维修基金,这种涉及公共部位的维修应该如何解决,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1年4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查,您居住的飞云东里1号楼5门不在我局的管理职能范围之内,您的问题需向所属房屋产权单位进行反映。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