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主管部门负责人:
您好!我家享受廉租房补贴已经满1年,同时享受特困救助卡也满1年。户口属于和平区,我们已经跟街道提出申请实物配租,但是今年政策好像变了。
房管局答复我们的是按照今年公租房的政策给我们解决,因为我们没有地方住,房子已经卖了给我父亲治病,我也没有工作,只是打打零工。房管局跟我们说因为我们当时给我父亲看病的收据都没有了,要交齐当时卖房子的5万元房款,同时每个月交2快多/㎡的房租。房管局也没有说明白这个房子我们可以住多久。
我有几点疑问:
1. 根据新的政策我们这种情况需要交这5万元么?
2. 这个钱是押金还是就交给房管局不退了?
3. 房租每个月不是1元/㎡么?
4. 我们没有能力交这5万元是不能申请了么?
5. 因为父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如果去世了 我还能继续在这个房子居住么?
6. 我奶奶 父亲和我在一起,可是房管局说只能给我们1个独单,按照规定我们是不是能申请偏单?
希望领导能尽快给我解答 我们生活实在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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