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和平区开封道44号内12号,因4家一单元,条件太差,故只能搬往他处,可电表在我家。我们已76岁,查电表的同志要我们每月定时报数,我们很困难,我们要求移出电表,可没有解决。我想要求移出电表,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您好。经天津市电力公司所属城南供电分公司调查核实,提问用户所反映的户表属于伙表,共有4户居民使用,城南供电分公司相关部门已与用户联系,并延伸服务,于4月26日为用户办理了移表业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