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领导,您好!
情况介绍,
本人,为外地户口,2004年结婚,现以我的名下有一套津南房产。
爱人,为本市户口,以她本人名下有一套河东房产。
近期欲出售,河东房产。
问,
1.河东房产出售后,我爱人的户口能否迁入,我本人现在所拥有的房产户藉?
2.将来,若在市内六区内再购一套住房,能否正常从津南区迁出?(从市郊迁入市区,是否有什么政策?)
请领导百忙之余给予回答,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