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蓟县的人,98年上学户口被学校转成非农业,落户到天津市河东区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毕业后学校在没有通知的个人的情况下又把户口退回到蓟县原籍,并且还是非农业;如今09年6月我在天津市河东区柏丽花园买了房子,鉴于准备要孩子,想把孩子户口落在家里,河东区办户籍的地方说我是蓟县的,不属于天津市,户口不给迁。
试问:如果不给迁就把户口给改成农业也行呀,像现在,买了房子户口却不在家多难受呀?请相关领导体谅一下鄙人的心情。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