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领了独生子女证,可是独生子女费没有地方领,我们双方都在合资企业,想问问合资企业就不给发吗?如果合资企业不给发那居委会能给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您有工作单位应由工作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