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爱人之前使用公积金买了2套小房子,先打算卖掉一套换个地方改善一下,但在天津允许买一卖一的政策下,却遇到了公积金不配套的情况。听说有贵中心有计划要修改政策,改成认房的方案,那对我们这些需要改变居住区域和改善性需求的市民真是莫大的帮助啊!
请问是否能提供大概的时间计划?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50%,按贷款次数认定住房套数是我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通行做法,我市公积金贷款均委托银行发放,因此也按贷款次数认定住房套数。目前我们未接到 “认贷改成认房”的政策。感谢您的留言,希望继续关注公积金管理工作。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