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网上看到此条关于公益岗安置的帖子:我市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岗位锻炼协议期即将期满,为了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召开了我市从事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分流安置会议,提出了分流安置措施。主要是鼓励从事公益岗位锻炼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无息贷款,自谋职业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发放一次性补贴3000元;被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取,没有见习期,直接定级;各区县为每位从事公益岗位锻炼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个,录用单位可获得补贴。
这是是北辰区给网友的回复,我想知道市里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其他的区县和市级公益岗又有何安排呢?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落实这件事?
希望尽快得到市级领导的回复,祝工作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问的措施,有些是现在正在执行的,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无息贷款,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发放补贴;有些是各区县制定的措施,如为每位从事公益岗位锻炼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3个。 全市还没有新的规定。 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