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1、光辉街为芦台镇9个转非街之一,基础设施未完全纳入县城统一管理。街内现有两条主柏油路,各排小马路是由居委会负责铺的石销或居民自发铺的砖形成。2、街道内道路两侧有24盏路灯,电费由县供电局支付,灯具维修由居委会派专人维修,24盏路灯全部明亮,如灯泡损坏会由专人及时更换。3、芦台镇是按照县城整体规划逐步实施,光辉街2011年暂无拆迁计划。4、黑马电动车房屋经供电部门规划,有原始规划图纸,已躲开高压线。土地和房屋租赁是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通过的,租赁费用于本街居民(老社员户)医疗保险、老年人慰问、办公用品等公益事业,并做到定期公开。5、关于您所提到的料场问题,经核查,料场建在河边,存放砂石料,未建在居民区内,目前,县政府已责成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料场的治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
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