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们从2010-1-8至2011-1-7将房屋出租给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住户,按规定政府可以给我们600元补贴。需要承租人出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但由于承租人的原补贴资格证明过期,为了办理新的资格证明将原证明交由街办事处重新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截止目前还未审批下来。目前我们其他所需手续全部齐全,只差“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能不能在办理时从房管局的系统中查阅承租人是否符合条件来代替缺少的材料。多谢!
彭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