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津南区北闸口镇义何庄村的村民,我家是1999年农转非的。请问有关领导像我家这种情况拆迁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您好,来信收到。据了解,具有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村民转为非农业的,未参加正式工作(指国家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标准厂房等可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50%。其住宅拆迁按照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执行。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