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落户口问题: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天津集体户口(原籍吉林)在和平区任教。我们今年3月份注册登记结婚的,结婚之前在北辰区买了一套房,名字是男方的名字,我想知道我能变成天津户口吗?还有孩子以后户口落在男方可以吗?可以的话是落在和平区还是北辰区? 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