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西青区李七庄街程村的村民,只是因为多读了点书,上大学时强迫把户口转成了西青区非农业,毕业后回到村里居住,现该村正在进行宅基地改造,建设新房给村民,据听说在房屋分配时非农业户口没有任何待遇,像我们这批没有赶上国家分配工作,又在村里没有任何待遇的村民就像是被社会遗弃的孩子,试问我们从小寒窗苦读、千辛万苦挤进大学这个“独木桥”难道有错吗?我们是因为上大学才转的非农业户口,如果这样对待我们这批人,以后谁还敢让自己的孩子去多念书上大学。我认为在村里,我们应该和农业户口村民享有同等的待遇。
谢谢您的重视与支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据了解,村民分房工作需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分配方案也按村民自治章程进行。农村福利分房属村民自治范畴,区、镇政府不能对村民待遇分配标准进行行政干涉,建议您将您的情况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相关程序研究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