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西青区小稍直口拆迁项目,交房已经23个月,按说都该交房了,可才刚动工,问他们,方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还要2年,但是只给我们临时安置费,没有违约金,这样做是否合法?
天津市最新的拆迁补偿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西营门街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据了解,小稍口还迁安置用房为定向还迁安置用房,目前正建设当中。按照《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对于拆迁人的责任导致延长过渡期,建设单位已代拆迁人自逾期之月增加了一倍临时安置补偿费,现已发放。小稍直口还迁安置用房,确属于定向还迁经济适用房,有正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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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