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家存有1952年天津市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使用证;有房屋和25亩土地;有市长签字和政府红印;房屋还给我们保留但土地村里却给卖了也没有通知我们;我想问问这样对吗?使用证还有效吗?谢谢
毛连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