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毕业后就将档案和户口放在了天津经委人才,现在在合肥稳定,打算将档案和户口都签到合肥,我拿着合肥人才开具的调档函去天津经委办理调档,但经委人才不给调,说档案和户口必须一起调,说天津规定的不允许单独调出,只允许借出,借出期限也有限,但合肥这边需要档案先落下,审核档案等手续后才可以办理准迁证和落户口。
所以现在天津经委人才的要求我真的无法满足,我也查过很多资料,天津经委人才没有理由扣我的档案,档案和户口是可以分开调的,不知道现在该如何操作,还烦请您能帮助,万分感谢了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赵玲于2009年毕业后将档案和户籍委托天津市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由于本人拟调往合肥市工作,于2011年3月21日提出将档案和户籍转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但本人在联系调动过程中不能保证及时办理户籍迁出,依据我市人才流动及户籍相关规定,人户不能分离,户籍不能空挂。此事人才中心已与本人及家属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在积极协助该同志寻找有效办法予以解决。该同志表示,对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我委已收到赵玲本人发来的感谢信。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