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05年由宁波来天津的临港工业区工作。09年6月11日我家孩子出生。因为我的户籍在宁波,路途比较远没有去给孩子落户。我本人走人才引进,2011年1月,我的户口从宁波迁到滨海新区自购住房处。2月份才着手给孩子落户,塘沽户政大厅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落不了,孩子必须回原籍落户后,再申报随迁。
我户口已从宁波迁出,只有落到我妻子户籍处,她户口在河北沧州。因为那要拆迁,我们孩子这种情况当地村委会不给落户。这样快两个月了,也没有把孩子户口落下。
我们知道天津市比较完善的户籍政策。可是我们确实情况比较特殊。
我想求助领导,帮帮我们。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