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吉林长春大学,本科毕业的。同年10月来津工作,于2008年1月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中盛里购买一套价值30万的2手房。目前在津工作已经5年半了。我的户口在吉林长春开发区的集体户口上,想问问我能不能把户口迁到天津?并且我爱人的户口现在在辽宁,也是集体户口,我爱人的户口能否迁到天津?如果可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及在哪个公安局办理?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