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问过离职7年如何退工的问题。今天和原单位沟通并且去了东丽区劳动局,我是2005年按旷工处理,所以原单位现在只给我一张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我手里还有2005年给的一张旷工劝告通知书,不给我开三书一表。但是开发区劳动局要求入职手续,要拿三书一表去,这种情况怎么办?原单位以旷工为由不给我三书一表,是否合理?我就永远在东丽区劳动局的电脑上显示未离职?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协调开发区劳动局。请带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到开发区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