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公积金政策认定二套和三套的标准,是认房还是认贷?
2.目前有手上两套房,第一套通过妻子公积金贷款购买,后应该改善把贷款一次还清,并再次使用妻子公积金贷款买了第二套。现想买掉第一套,再使用丈夫的公积金买一套大点的。卖掉第一套后,人均面积小于市平均水平,属于改善需求。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使用丈夫的公积金贷款吗?
3.如果不卖第二套,离婚后丈夫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丈夫以前用商贷买过一套房,后卖了,现在名下无房。
4.如果算二套,请问首付几成,利率多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回答如下:1、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第几套房的认定以贷款数为准。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2、贷款笔数以家庭为单位(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您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属于第三套,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3、离婚后由于涉及财产分配、贷款偿还、及本市相关部门为了防止假离婚购房的相关政策的规定,您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咨询。4、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低5成,利率不变。如有更多问题请您详询96266,并欢迎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