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大贾村是合并乡镇以前的大贾乡政府所在地,全村2000多人,是我镇西部一个大的村队。自2001年并镇以来,始终没有报批过宅基地。2010年大贾村经双委会研究,并征得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意,将村北和十五米路以南两块土地划为宅基地发放给村民,但是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津发改城镇(2010)13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属违法占地,一律不准建设。因此,潘庄镇政府对抢占宅基地建筑居民住宅的情况进行了制止。 您所的说宅基地位于十五米路以南,是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情况下发放的宅基地,属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建设居民住宅。您所提到的住房困难一事,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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