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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 2011-03-25 19:54
 标题:有关于宁河县潘庄镇宅基地的问题
内容:

    你好领导:

    我是潘庄镇大贾乡的村民,现在儿子大了到了结婚的年龄,准备盖房,不知道问什么现在又不让盖了,真是不知道问什么,只能准备租房住,既然大贾村没在第四批城镇规划内,为什么不让村民盖房,现很着急,希望能得到帮助,最起码能让我们等着能够安心。

回复部门:宁河区   回复时间:2011-04-02 15:4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大贾村是合并乡镇以前的大贾乡政府所在地,全村2000多人,是我镇西部一个大的村队。自2001年并镇以来,始终没有报批过宅基地。2010年大贾村经双委会研究,并征得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意,将村北和十五米路以南两块土地划为宅基地发放给村民,但是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津发改城镇(2010)13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属违法占地,一律不准建设。因此,潘庄镇政府对抢占宅基地建筑居民住宅的情况进行了制止。
    您所的说宅基地位于十五米路以南,是村委会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情况下发放的宅基地,属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建设居民住宅。您所提到的住房困难一事,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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