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的同志您好:
我现在居住在西青区中北镇2010年10月,我根据本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到派出所申请落户天津市,2011年3月接到通知补材料,请问申请材料补充齐全的情况后还要按照原来的程序重新从派出所、区分局、市局这样的过程重新审核么?当时提出申请的时候是单身,现在打算结婚并要孩子,请问是否会对申请户口有影响?
已经等了快半年的时间了,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希望能尽快给我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