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首先感谢市公安局户政科通知的来电。我现在是集体户口,于前年购买了东丽区限价商品房百合阳光,去年小区已经办理入住,我准备把户口从集体户迁移至新房所在地。经由询问,得知小区属于东丽区新立村派出所,去新立派出所后,新立派出所说由万辛派出所管辖,到万辛派出所后,万辛说由新立管辖。无奈之余在北方网的政民零距离咨询了天津市公安局户政科,市公安局热情来电说去东丽分局办理,于是来到了东丽分局,东丽分局根本就不让进门,于是电话联系户政科,东丽分局户政科说由万辛派出所管辖,当又一次来到万辛派出所后,万辛仍然说此小区由新立派出所管辖。为了这个户口我已经跟单位请假多次,并耽误了不少时间,请问我们这个小区到底属于哪个小区管辖。能否落实一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