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29日
尊敬的冯先生: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在2010年12月16回,接到该用户反映室内温度在14度左右,站里负责人马上安排测温人员下午两点入户测温,测得结果是:居室①18.3℃、居室②18.1℃、厅18.3℃,部已达标。但用户对测温仪器表示怀疑,址里负责人多次与用户沟通解释,用户保留自己的看法。2011年3月15日用户反映室内有一组暖气不热,当时供热接近尾声,入户调试给果不佳,站里负责人与用户电话沟通解释。又在3月30日接到该用户投诉,自述担心暖气在下一年度供热有所影响。站里负贵人又与用户电话联系沟通,约定下一个采暖运行前期入户进行维修并委派所属收费员专门负责。
关于用户反映10号接线员的工作态度问题,站里负责人己在内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今后类此事情发生。今后工作人员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做好服务窗口工作。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