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板桥退休职工,听说事业单位发放住房津贴的问题,我去单位咨询但是单位告诉我说我不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我已退休居住在板桥三分厂职工宿舍,以前单位未给我分过房屋,也未给过任何住房补助,现在身体不便的我想有个安度晚年的居所,请问我可以向单位索要住房津贴吗?
崔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