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户籍在天津,有房,父亲户籍在黑龙江,想问一下如何将父亲户籍落户在天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父亲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7日